09届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13浏览次数:104

 

关于评选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各类评优条件及奖励办法》,学院决定在今年5月份评选我院2009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加院、系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2、在校期间无旷课等违纪现象,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综合测评成绩总评在班级前十名。

3、热爱专业;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成绩优良,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实验实习等为良以上)。无恶意欠费。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提高身体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

5、一次性通过相关专业适任证书的考试。

二、评选比例

1、各系评选比例为本系毕业生人数的百分之五。

2、荣获过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国家航海学会奖学金、学院“金锚奖”特等奖、一等奖奖学金获得者,可直接申报“优秀毕业生”不占各系指标。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各系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分管学生工作系领导负责,由各辅导员在征求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并经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充分讨论,由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名单后报学生工作处,经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公示后,给予表彰。

四、时间安排

              各系、必须在510之前将“优秀毕业生”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过期不报,作弃权处理,6月上旬进行表彰。

附:系2009年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00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