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韦立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4-04-09浏览次数:238

各二级学院:

为支持航运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学校双高建设,奖励学校品学兼优的航运人才,“韦立航运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韦立奖学金”。按照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3年度“韦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1.评选范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三个专业

2.评选对象:计划内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大二在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

1)韦立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民币/

2)韦立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民币/

3)韦立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民币/

三、评审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行为符合道德规范要求,模范执行学生条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从事航海事业,个人操行考核良好及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申报具体条件

1.申报一等奖学金条件:

除具备申报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学生个人操行考核分名列同年级前20名,学年平均学分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2.申报二等奖学金条件:

除具备申报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学生个人操行考核分名列同年级前50名,学年平均学分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3.申报三等奖学金条件:

除具备申报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学生个人操行考核分名列班级前15名,学年平均学分成绩7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4.可优先考虑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竞赛获二等奖以上的学生(完成每学年规定的学分,学生个人操行考核合格)。

四、申请程序及办法

1.415日前,学生根据评审条件,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自行申请。网址:http://i.jmi.edu.cn,用统一身份认证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申请。

2.421日前二级学院根据奖学金条件及比例确定本学院的获奖初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系统内的审核并汇总名单上报学工处

3.学工处将各二级学院初步获奖名单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公示。学生在公示期内可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工处或有关二级学院提出异议,由评审委员会复审。

4.由学校公布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召开表彰大会。

5.学校将获奖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韦立国际备案。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韦立奖学金”

1)尚未取得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

2)尚未撤消纪律处分的;

3)未经同意,恶意欠交费用的(含培养费、住宿费、书本费、考证费)

五、韦立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学院/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合计
航海技术学院2102537
轮机与电气工程学院2102537
合计4205074



附件1.“韦立奖学金”申请表.docx

           2.“韦立奖学金”汇总表.docx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