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支持航运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学校双高建设,奖励学校品学兼优的航运人才,“韦立航运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韦立奖学金”。按照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3年度“韦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1.评选范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三个专业;
2.评选对象:计划内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大二在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
(1)韦立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民币/人
(2)韦立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民币/人
(3)韦立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民币/人
三、评审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行为符合道德规范要求,模范执行学生条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从事航海事业,个人操行考核良好及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申报具体条件
1.申报一等奖学金条件:
除具备申报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学生个人操行考核分名列同年级前20名,学年平均学分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2.申报二等奖学金条件:
除具备申报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学生个人操行考核分名列同年级前50名,学年平均学分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3.申报三等奖学金条件:
除具备申报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学生个人操行考核分名列班级前15名,学年平均学分成绩7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4.可优先考虑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竞赛获二等奖以上的学生(完成每学年规定的学分,学生个人操行考核合格)。
四、申请程序及办法
1.4月15日前,学生根据评审条件,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自行申请。网址:http://i.jmi.edu.cn,用统一身份认证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申请。
2.4月21日前二级学院根据奖学金条件及比例确定本学院的获奖初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系统内的审核并汇总名单上报学工处。
3.学工处将各二级学院初步获奖名单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公示。学生在公示期内可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工处或有关二级学院提出异议,由评审委员会复审。
4.由学校公布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召开表彰大会。
5.学校将获奖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韦立国际备案。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韦立奖学金”
(1)尚未取得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
(2)尚未撤消纪律处分的;
(3)未经同意,恶意欠交费用的(含培养费、住宿费、书本费、考证费)。
五、韦立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学院/奖项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合计 |
航海技术学院 | 2 | 10 | 25 | 37 |
轮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 2 | 10 | 25 | 37 |
合计 | 4 | 20 | 50 | 74 |
附件:1.“韦立奖学金”申请表.docx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