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4-04-07浏览次数:524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2)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现将我校2024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日制在籍学生。本次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3名,省优秀毕业生”4名,省先进班集体”4个(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需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具体负责。

1.坚持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提名。

2.二级学院考察审核确定初步名单,并对审核确定的初步名单进行公示后将推荐表上报学工处。

3.学工处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推荐名单并报送学校党政领导。

4.经学校党政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育厅。

四、评选推荐和材料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2.各二级学院请于419日下午4:3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学生工作处:

(1)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荐组织情况、公示情况加盖学公章,书面1份)

(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

(3)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3

(4)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5)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5-86176009邮箱:jmixgc@163.com联系地址:办公楼109室。

 

附件:名额分配表、推荐表及汇总表.rar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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