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省厅相关工作部署,拟推荐优秀讲师参与宏志助航计划授课,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承担宏志助航计划培训教学任务的骨干师资,应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有5年及以上(含5年)就业指导教学、研究及管理经验,对相关培训模块精熟;
2.经过专项培训项目考核合格,能够参加8月下旬线上集中备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参与过江苏省核心就业能力培训授课且学生评价较高。(参与过往年教育部“宏志助航计划”授课的讲师无需再次申请);
4.在省级以上就创业教师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级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的优先。
二、授课模块
序号 | 内容 | 时长 | 集体备课牵头学校 |
主题1 | 求职分析与优势识别 | 4课时 | 南京林业大学 |
主题2 | 探索求职方向与决策 | 4课时 | 南京医科大学 |
主题3 | 就业信息搜集与管理 | 4课时 | 南京林业大学 |
主题4 | 建立求职网络 | 4课时 | 南京林业大学 |
主题5 | 撰写求职简历 | 4课时 | 淮阴工学院 |
主题6 | 自荐信撰写与书面沟通能力提升 | 4课时 | 南京医科大学 |
主题7 | 个体面试与表达能力提升 | 4课时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
主题8 | 群体面试与领导力提升 | 4课时 | 扬州大学 |
主题9 | 求职计划制定与进程管理 | 4课时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
主题10 | 求职心态调节与行动促进 | 4课时 | 南京医科大学 |
三、组织推荐
各二级学院、学工处可推荐1名教师(包含辅导员、班主任或专业教师),不接受个人报名。学工处将根据上报材料择优推荐。
申报老师可选意向主题不超过2个,并于8月7日17:00前将《宏志助航计划培训讲师申请表》(见附件1)和《宏志助航师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76653876@qq.com。
四、相关事项说明
1.2024年宏志助航计划线下授课时间预计在9月-10月的假期及若干周末开展,每个主题模块授课时间为4课时(半天);原则上新申报的老师不参与当年授课。
2.各培训点线下授课教师由南工基地统筹安排,送教上门;
3.培训讲师、培训点负责人、班主任、班助等相关工作由南工基地按统一安排、实施。
学工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