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室运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4-07-08浏览次数:417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不断提升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拟于近期对2021-2023年在全校范围内申报的35个名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创新建设机制。工作室是否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牵头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参与团队成员年度考核。是否定期召开团队全体会议,研究工作室建设发展重大问题,开展工作交流研讨,协调解决工作室资源整合、条件保障、机制创新等问题。

(二)聚焦队伍建设。主持人是否确定团队成员任务分工,为团队成员制定培养方案,有效开展个性化成长指导。是否针对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开展联合研究与集体攻关,塑造优秀团队,形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政治教育人才梯队。

(三)凝练工作精品。是否围绕工作室建设方向,开展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形成有实效、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特色工作法、工作案例、工作指南、特色课程、网络思政品牌等。

(四)加强示范引领。工作室是否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各种方式、多种渠道,在校内外积极推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团队建设成果,如开设名师讲坛、开展现场指导、组织观摩调研、素质能力提升训练等,打造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提升共同体,放大品牌效应。是否主动开展大学生思政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调研,为学校层面提供政策建议。

二、工作安排 

(一)各工作室自查阶段2024711日前)

各工作室应参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工作室自查与梳理,填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检查表》(附件1)。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4716日前)

学工处牵头组织专家,对各工作室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核实确定阶段2024723日前)

学工处根据专家反馈意见,结合各工作室实际运行情况,评定名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室合格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材料报送

请于7111600前报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检查表》。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处邮箱jmixgc@163.com,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学工处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中心(办公楼107)。逾期不接收相关材料,有关申请与评定结果不再认可。

联系人:赵琼琼,联系方式:025-86176877

附件1.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检查表.docx


附件2:名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信息汇总表(2021-202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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