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4-06-20浏览次数:40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我校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5.首次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江苏籍学生;

6.已办理过贷款的续贷学生。

二、首次贷款预申请办理程序:

省内学生:

1.学生申请:620623日,首次申请贷款的江苏籍学生需填写《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按表后“填写备注”要求,如实填写后交各二级学院。信息采集表由二级学院保存。

2.学院初审、汇总与信息录入:626日前完成我校2024年生源地信用贷款采用“应贷尽贷”的原则,不设总规模和人数限额。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审核、确认生源地贷款申请名单,并根据学生填写的《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录入江苏省资助系统。二级学院完成信息录入后,打印“申请信息”交学生核对,并在系统中修改错误。全部修改结束后二级学院点击“上报高校审核”。

3.大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核与材料上报:6底前学生资助中心完成省资助系统预申请学生的信息审核,确定贷款学生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省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省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各二级学院打印《申请信息表》交学生本人(注: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上有“标识”,不需校资助中心盖章)

5.学生利用暑期时间(9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领取贷款回执。

6.回执受理: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各二级学院根据校资助中心提供的贷款学生名单将贷款回执信息陆续收齐后交陈老师,校学生资助中心将统一进行国开行系统回执录入信息确认,完成贷款申请手续。

省外学生:

外省籍学生可先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询问需出具证明内容,如有固定表格,请携带表格至学工处109办公室盖章;如无统一格式要求,各二级学院可使用附件2,作为外省学生申请省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凭证。外省学生证明盖章时间为620日至630日。

三、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向高校缴费账户转账实现贷款发放,学校财务处凭借国开行提供的放款明细为学生办理学费抵冲并提供缴费凭证,贷款发放时间一般在当年的十一月。

四、续贷办理程序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已申请过贷款的江苏籍和非江苏籍学生7月以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完善好续贷申请资料后可直接选择网上签订贷款合同进行贷款协议的远程受理,也可利用暑期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如登陆密码忘记,请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电话95593咨询。

.其他事项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和江苏省政府为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信贷扶助政策的组成部分,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

2.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贷前资格审查工作,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环节的材料填报、审核、录入、校对、上报等工作。

3.在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大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176009

 

附件:1.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xls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身份证明(外省学生用表).doc

   3.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填写说明.doc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24620